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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大安市普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物业费用的问题。

来信标题:

关于举报大安市普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物业费用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2-12-07 15:22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反映的问题,大安市普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大安市盛世家园小区业主物业费用。该公司违反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发现盛世家园小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采取措施排除隐患,也未向专业机构报告。该公司还违反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未签订书面形式物业服务合同未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承诺、服务质量、服务期限、违约责任、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等条款,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备案。该公司还违反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标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利用共有部分发布广告等收益情况等违反法律法规问题。该公司在违法违规的前提下,未经上级部门批准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小区封闭管理通知,从2022年12月11日起盛世家园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机动车持房照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告知不补交2018年至今的物业费用不予进入小区,私自限制小区业主车辆出入。我向该公司反映6号楼门市的2家饭店私自将排污设施设置在小区共有区域内,产生噪音和污染;6号楼对面门市内有经营单位私自加装燃气锅炉用于该经营单位房屋取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物业公司置之不理。在上述情况下要强行收取物业费用,请市长排出联合检查组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最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回复部门: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2-12-26 09:43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针对您的提问,作出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原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大安市安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划转至市城管局,并更名为大安市普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接管其提供物业服务小区(包括盛世家园小区),公司只是股权发生变化,变更了物业公司的名称,但是为盛世家园提供物业服务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因为提供物业服务的主体没有发生变更,所以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该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原大安市安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在进驻该小区时,该小区处于失管状态,公司在进驻小区后,收费标准也采取的是最低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于盛世家园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与街道沟通推进盛世家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落实物业合同签订,将物业公司制定服务事项、服务承诺等内容,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为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打造美好的宜居环境,大安市普信物业公司将盛世家园小区设定为专业化管理试点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在业主进行车辆登记时,提醒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不存在限制小区业主车辆出行,强行收取物业费的问题。

       私自加装燃气锅炉、排污设施设置在小区共有区域内,产生噪音和污染问题属该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普信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以来,已将住户提出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反映给燃气公司;对于小区内安装的排污设施,物业公司无强制拆除权利,因小区无业委会和物管会,物业公司已派人员告知经营单位,安装排污设施应得到广大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现阶段只能履行通知和劝阻的义务。您反映的两项问题应由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