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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1-04827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标      题: 《大安市十四五时期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1-04827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标      题: 《大安市十四五时期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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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十四五时期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文件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秸秆变肉”工程,加快发展节粮食草型畜牧业,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助力现代农业建设。2020年10月16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以发展肉牛、肉羊、奶牛和梅花鹿四大产业为支撑,构建秸秆饲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全省肉牛饲养量力争增加500万头,肉羊饲养量力争增加200万只以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发挥畜牧业的中轴产业作用,实施“秸秆变肉”标志性工程,启动1000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打造全国“大肉库”。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2021年4月7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个政策性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开展论证和征求意见建议,研究起草了大安市十四五时期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经大安市人民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大安市十四五时期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的鲜明态度,提出我市肉牛养殖基本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目标。

  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总的要求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内培外引,依靠科技支撑,强化政策扶持,着力发展肉牛基础母畜,扶持肉牛整个产业链条,增加肉牛总量。加快畜群周转和提质增效,使我市肉牛产业逐步走向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路子,把肉牛产业发展成为全市农村经济主导产业。

  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有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策引导、自愿参与的原则。二是坚持龙头带动、科学发展的原则。三是坚持域外引进、优化品种的原则。四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扶持对象。扶持的是在我市境内从事肉牛养殖业的法人企业、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户;在大安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肉牛产品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

  二是谋划产业布局。构建“三区”产业格局:肉牛养殖规模发展区、潜力增长区和产业园区。规模发展区,选取龙沼、海坨、舍力、两家子4个乡镇,着重发展规模化肉牛养殖,每个乡镇打造2-3个示范村,打造肉牛产业强镇;潜力增长区,选取联合、平安、四棵树、乐胜、叉干、太山6个乡镇,适度扩大规模发展,每个乡镇打造1-2个示范村,全市打造30个示范村;产业园区,引入有带动作用的肉牛规模企业1-2个,以规模企业为龙头,采用“公司+园区+合作社+农户”和“公司+园区+农户”发展模式,实现互惠互利的经营方式,建立健全新型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提出政策措施。重点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提升机械化水平,支持肉牛保险和融资创新,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支持肉牛良种繁育,养殖场、养殖园区建设和精深加工。

  四、《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提出十一条措施。

  一是设立肉牛产业引导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肉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肉牛养殖场建设、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基础母牛扩群、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肉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建设及运营等给予资金补贴。对于进入我市的肉牛龙头企业,可釆用政企合作,政府代建、企业回租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充分调动行业内企业、社会各界人士和农民发展肉牛产业的积

  二是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肉牛产业投资发展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对肉牛产业的育种、养殖、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肉牛产业园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延伸配套服务业等进行股权投资。

  三是支持肉牛养殖园区、养殖场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具有带户能力)、肉牛家庭牧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肉牛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升级改造,针对新建养殖产业园区(存栏1万头以上)、新建标准化养殖场(母牛存栏100头以上或育肥牛存栏200头以上),给予企业主体自有资金对养殖场基建、设备等方面总投入不超过20%的补贴,补贴额度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50万元。

  四是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现有基础母牛场增加基础母牛50头以上(本市以外购入)且见犊的或新建基础母牛场(年)存栏达50头以上(本市以外购入),每头补助1000元,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从省外引进基础母牛超过50头,且见犊的,每头补助2000元,单个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国外引进基础母牛(年)超过50头以上的,每头补助3000元,单个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五是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的养殖场,每头补助10000元。对达到省级标准化站点给予补贴2万元。对于采取“冷配”技术改良牛群的养殖场,依据基础母牛登记数量,按照每头基础母牛1.5剂免费发放。

  六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具有饲料加工、品种改良、规模养殖、屠宰加工、精细开发、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能力,对引入屠宰肉牛的龙头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总价款可在一年内分两期缴纳,每期按总价款的50%缴纳。按照企业规模采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的方式给予企业奖励。对于为大安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釆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七是支持肉牛交易市场建设。壮大肉牛经纪人队伍,实现养殖场(户)与市场有效对接。在肉牛养殖集中区域建设一个产地活牛交易市场,培育壮大我市活牛交易,完善集农资供应、活畜交易、信息发布、产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肉牛交易中心。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帮助企业和养殖场(户)化解生产经营风险。

  八是支持肉牛产业融资创新。大力推广“吉农牧贷”信贷模式,市财政再注入1000万元,省配套1000万元作为“吉农牧贷”风险补偿金,增加1.6亿元贷款额度;每年从肉牛产业引导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肉牛产业发展的贷款贴息。

  九是提升机械化水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料生产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支持玉米、秸秆收贮一次性作业,对玉米、秸秆收贮一次性作业的示范生产经营组织,固定资产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达到建设标准的经营主体,按照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户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是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收储秸秆过腹转化,对肉牛养殖场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每吨补助60元。对新建或改扩建容积在500立方米及以上的单体砖混结构青、黄贮窖,每立方米贮窖补助不高于30元;对单户收贮秸秆10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秸秆发酵饲料补贴不高于35元;对单户收贮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补贴不高于65元。“出村入园”试点养殖园区以小区为单位集中申报政策补助。

  十一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严格落实养殖场环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

  五、《实施意见》提供了哪些组织保障?

  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提供了三方面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安市肉牛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发改、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工信、林草、宣传等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制定相应扶持政策,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选址、立项、用地、环保、水电、技术、金融担保、质量安全等要素保障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肉牛产业发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将发展肉牛产业纳入年末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摸清推进肉牛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属地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及多媒体新平台,全方位宣传肉牛养殖技术和政策措施。及时挖掘、总结和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工作调度机制,定期报送宣传素材,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确保肉牛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