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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4159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标      题: 《大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4159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标      题: 《大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有 效 性:

《大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2]10号)的要求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大安市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摘要意义。大安市为2022年盐碱地普查试点县。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2]10号)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大安市实际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规定了土壤普查的目标与内容、具体要求以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组成。

  目标与内容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六个结合”、“六个统一”要求,即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指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实行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要求方面: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级省下达的任务及早完成方案编制,我市要在8月10日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尤其是盐碱地普查试点县实施方案的制定更应提前完成。

  (二)强化技术支撑保障。按照要求,每个调查队或采样队需要有相关土壤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及技术指导人员参与,因此,需加强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招标有实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积极参与部省级培训,以全市为整体,成立技术组,相互支援,要充分利用中科院地理所在我市的科技优势,帮助我市更好地完成此次土壤普查任务。

  (三)严格质量管理控制。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在实地调查采样、检测化验、数据分析、成果验收等方面加强质量控制。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普查信息数据等,同时要注重数据信息的安全性。

  (五)抓好盐碱地普查试点工作。作为盐碱地普查试点县,所有工作都应先行一步,为我市全面开展土壤普查积累经验。盐碱地普查工作必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保障措施方面:

  (一)成立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本次普查明确以县为单位。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市、县两级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

  (三)宣传与培训。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用好线上线下培训模式,积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部省级的技术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专业名词解释

  什么是土壤普查。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为什么要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 

  1)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已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 

  2)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要摸清耕地土壤质量状况,同时掌握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对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3)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 

  2、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 

  3、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主要对象? 

    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主要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土壤性状普查 

  土壤类型普查 

  土壤立地条件普查 

  土壤利用状况普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什么时间完成? 

  2022年,完成盐碱地普查; 

  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外业采样和内业化验等工作; 

  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形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土壤普查与土地调查有何不同

  1.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2.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

  3.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

  4.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

  土壤三普与国土三调相互衔接,土壤三普需要用国土三调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来编制工作底图,土壤三普成果可推动土地利用类型布局的优化,为确定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