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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0-07851
分  类: 土地;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0-07851 分  类: 土地;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19〕9号)文件要求,依据《白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大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战略目标

  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在科学研判我市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提出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

  三、规划定位和体系

  (一)规划定位。

  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是全面部署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综合性空间规划,是对全市域行政管辖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统筹大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一定时间内全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全面落实国家战略和引领区域协调、城乡协同、产业转型、生态环境治理、自然资源保护等国土空间治理的施政纲领,对全域全类型空间用途进行战略引领和整体管控,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和约束性。

  (二)规划体系。

  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上位规划和依据。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做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等的法定依据。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界线,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地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编制村庄规划,对村庄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作出统筹安排,明确每一个地块的用途和管控要求。专项规划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安排和指导下,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修复做出的专门安排。

  为逐步构建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国家和吉林省、白城市规划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工作任务紧急程度,大安市率先开展县级、乡级规划和村庄规划。此外,结合大安市实际,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做好大安市“水草林湿”四大文章,重点围绕查干湖治理(大安境内)、河湖连通工程、哈达山水利枢纽龙海灌片工程以及西部重大土地整理工程等项目,开展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

  四、编制原则

  (一)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三)同步推进,统筹协同。县乡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坚持城乡统筹协同,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

  (四)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将各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规律,科学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规划留白,给未来留有弹性空间,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六)多方参与,科学决策。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坚持“开门编规划”,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五、范围期限

  编制范围为大安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基期为2019年,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六、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5月)。

  1.准备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完成工作经费预算和项目申报工作。

  2.选建编制团队。注重专业化与综合性相结合,选择具有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地理信息等专业背景的技术单位,组建规划编制技术团队,承担规划编制技术工作。

  3.开展基础调研。收集基础测绘以及相关规划成果、管理数据等,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踏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属地发展实际与合理诉求,掌握各部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空间需求。

  (二)基础研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8月)。

  1.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以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规划及其用地与空间规划管理需要,形成基期现状用地底数和底图,作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

  2.开展规划实施评估。结合基期用地底数底图,分析我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程度效益,全面评估我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明确本次规划的重点,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的建议,科学评判生态环境安全、水安全、能源安全等对我市未来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和隐患,提出规划应对措施。

  3.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通过评价识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关键限制因素,分析国土空间开发潜力,在“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国土开发保护格局确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安排等方面为规划方案提供技术与策略支撑。

  4.开展专题研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主要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县域乡村建设及村庄分类研究、国土空间战略目标和格局优化研究、产业空间布局研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研究、生态安全网络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研究、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研究、公共服务保障研究。

  (三)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5月—12月)。

  1.制定工作目标

  县级规划:落实国家、吉林省和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和安排,开展大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级规划是对白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

  乡级规划:按照县级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乡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制定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

  村庄规划: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结合大安市的实际需求,按行政村分类情况统计,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三类120个村编制村庄规划。

  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是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在一定时间周期、一定国土空间范围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2.编制规划方案成果

  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征求市政府以及相关委办局意见,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案。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案编制规划成果,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规划成果。

  3.划定“三区三线”

  科学划定“三区”(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明确各区的管控目标。统筹优化“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

  4.优化空间格局

  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明确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城乡开发利用格局等;制定规划分区,明确用途管制规则及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明确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

  5.强调要素配置

  落实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利用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提出城市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6.加强区域协调

  落实白城市及我市相关规划要求,实现区域协同发展。明确我市在对外开放和与周边县、市协调发展要求和措施。

  7.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

  8.强化规划传导

  按照事权明晰、管控有效、面向实施的原则,有效指导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相关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提出对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四)成果报批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

  将大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七、保障措施

  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上下衔接、技术支撑的协同编制工作组织机制:

  (一)统一领导。成立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制定、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联动。科学选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空间,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生态环境、教育、民政、工信、商务、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人防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电力、通讯、市政设施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国土空间规划核心内容。实行纵向到顶,横向到边的部门之间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质量。

  (三)资金落实。财政部门要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配套机制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国土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的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四)技术支撑。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技术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单位作为空间规划技术支撑。

  (五)规划实施。规划编制完成后,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支撑。确保规划的落实和执行,强化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大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彦峰 市 长

  副组长:迟艳宏 副市长

  成 员:庞占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发改局局长

      刘树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春生 市财政局局长

      李红城 市公安局政委

      王学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德平 市司法局局长

      王 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淳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国春 市教育局局长

      张玉锋 市民政局局长

      齐 全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永波 市水利局局长

      杨士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振辉 市商务局局长

      赵永吉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邱国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保军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春兴 市卫生和健康局副局长

      李 晶 市气象局局长

      曾庆宏 市统计局局长

      金 光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怀乾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唐海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梁延永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于连昌 大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曲树胜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海涛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孙晓明 大安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亮 大安电信公司总经理

      徐成刚 大安移动公司总经理

      李九鹏 大安铁塔公司总经理

      王树涛 大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还包括18个乡镇党委书记、5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刘树东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选定一名联络员,方便工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