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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0-12765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0-12765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0〕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大安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工作安排,在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两大战略为主题,均衡配置经费、设施、师资等办学资源,加强学校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高水平、高均衡、高质量”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优势、对标高位,不断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巩固均衡发展成果,力争到2026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优质均衡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均衡资源配置。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二)完善保障措施。1.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10.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11.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13.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14.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5%,并向农村初中倾斜;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三)提升教育质量。1.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4.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6.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8.无过重课业负担;9.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政府职责

  市政府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具体工作,协调各涉教部门共同参与,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评估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大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2.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表

  相关链接:《大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大政办发〔2020〕1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