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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1-04575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和工程后期管护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1〕1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1-04575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和工程后期管护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1〕1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

和工程后期管护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和工程后期管护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

和工程后期管护调查评估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抓好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和后续工程管护调查评估工作,实现新增耕地全面种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是依据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实施的骨干工程,该项目于2008年8月开始实施,2015年8月竣工,2018年10月验收。

  该项目建设中只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大安项目区内的土地大多属于苏打盐碱土壤,当时没有对土壤进行改良和培肥,导致部分地块长期无法种植,加之渠系、田间道路、灌溉井等设施年久失修,存在不同程度损毁,弃耕和撂荒情况严重。针对上述情况,省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要求采取非常规措施组织全面种植。大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经研究,计划采取实施后续工程对未种植地块培肥改良,对具备旱改水条件地块进行改水田种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项目区新增耕地承包情况、种植情况、分布情况进行核实,对工程设施损毁情况调查,对后续改良培肥、对部分可接引地表水进行旱地改水田、对损毁工程修复等所需资金进行测算,最终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及切实可行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推动并最终实现我市新增耕地的全面种植。

  三、工作任务

  开展项目区的现状调查评估,通过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和了解项目区内新增耕地种植、分布、承包经营情况以及各项工程的运行情况。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详尽的基础资料和事实依据。

  本次调查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财政局、灌区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草局、事涉乡镇和场站等部门协同配合,并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调查评估。调查范围为项目区涉及的叉干镇、大岗子镇、丰收镇、海坨乡、红岗子乡、乐胜乡、联合乡、两家子镇、龙沼镇、烧锅镇、四棵树乡、太山镇、新平安镇、月亮泡镇、大安马场、东风马场、风水山牧场等14个乡镇和3个场站。

  由于时间紧迫,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本次调查工作。调查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一)新增耕地承包经营、种植分布情况调查

  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新增耕地承包经营情况和种植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外业调查表经属地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二)工程设施现状运行及损毁情况

  由灌区管理局牵头,各事涉乡镇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第三方调查机构,对项目区内水利骨干工程和田间灌排基础设施进行详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渠、沟、路、井、电、水工建筑物等基础设施的损毁情况。同时对原有旱田、水田的投资成本以及再投入成本情况进行调查测算。

  (三)评估旱地改水田地块灌、排条件。

  此项工作由水利部门全力配合。

  (四)成果整理。

  此项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外业调查结束后,将进行成果整理。对外业调查情况进行整理并编制现状调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科学合理的规划新增耕地全面种植和修复损毁的工程措施,测算项目再投入所需资金,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及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最终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实施方报市政府,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审批。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外业调查。2021年5月12日至5月20日

  (二)内业整理。2021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三)提交报告。2021年5月26日至5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自然资源局制定本次调查经费预算,由财政部门纳入预算。

  (二)组织保障

  1.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调查评估总调度、组织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种植、工程设施损毁程度等,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提报市政府;

  2.财政局:负责安排调查评估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3、市纪委监察委:负责调查评估工作的纪律监督监察工作;

  4、市法院:负责指导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工作;

  5、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项目区内湿地、生态红线调整工作;

  6、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调查项目新增耕地发包、种植情况;

  7、水利局:负责项目旱改水区块灌水、排水调查评估工作;

  8、灌区管理局:负责项目区基础设施损毁程度调查评估工作;

  9、市公安局:负责调查评估推进过程中维稳工作;

  10、审计局:负责调查评估过程中的的审计工作;

  11、事涉乡镇政府、场站:负责调查评估所辖区域内项目新增耕地承包经营、种植、解除合同及重新发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