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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1-08415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1〕2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1-08415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1〕2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发〔2019〕39号)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发〔2021〕5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发展,优化道路客运产业结构,提升道路客运业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现就促进全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发展、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促进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为推动绿色转型、打造生态大安提供更畅通、更安全、更环保、更优质的道路旅客运输环境。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推动、机制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道路客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大力推进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持续提升道路客运服务水平,强化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发展目标。对市区域内的道路客运班线利用4年时间全部实施公交化改造,推进“全域公交”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按商业化转运经营模式,使用新能源车辆逐步更换出租车;加快旅游产业升级,实现客运站与旅游集散融合、与商贸融合、与信息产业融合等多种经营渠道融合发展,真正使公交化改造“开得通、留得住”。

  ——行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道路客运与综合运输体系、旅游业、互联网等深度融合,到2025年末,城乡客运一体化充分发展,运输服务品质更加适应公众多样化出行需要。

  ——行业集约经营水平明显提升。经营机制更加灵活,运输组织更加高效,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末,全面推进客运站转型升级,真正实现运游融合;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开展商贸业务,促使市域内的客运站全部具有货运物流服务功能,实现“客货邮同站”。

  ——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筑牢道路客运安全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群众出行安全更有保障。

  ——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基本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及具体工作完成时限

  (一)加快优质客运服务供给。

  1.大力发展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我市现有156条班线,除5条市级客运班线实行定制客运经营模式,另2条省际班线维持原发车方式不变。2025年末,对剩余的149条客运班线全部实施公交化改造。具备道路通行条件的线路公交客运可向乡镇延伸,全力推进全域公交化运营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

  2.大力推广定制客运服务。充分发挥道路客运机动灵活的优势,积极开展多样化、高品质、个性化的定制服务。积极推广适合农村交通条件的经济适用环保车型,形成灵活、快速、小批量的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农村客运线路可灵活采用“定区域,不定线路、班次、停靠站点、客运票价”的组织方式。至2025年底前客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直接发展直达龙嘉机场、长春火车站、各大医院以及商超的定制客运服务,更好地为旅客服务。(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

  3.完善联程联运服务功能。支持汽车客运站与火车站开展“高铁无轨站”服务,将汽车客运站打造成为具有购票、取票、候车功能的站点,通过开通专线大巴与火车站无缝衔接,同时推动市内出租车同步开通滴滴出行业务,让群众快捷出行;与城市公共交通无缝衔接,为城市公共交通设立“绿色通道”等服务设施,加强出行信息咨询、提供无障碍出行、行李托运、专用候乘等便民利民服务。(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

  (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4.推进经营机制改革。明确区域内100条个体客运经营班线按照行政许可到期年限从2022年开始陆续终止延续行政许可审批。可采取收购、加盟、入股等方式推行公交化运营,不实行公交化改造的不再许可,退出市场,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等创造条件,提升公司化经营水平。(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推动运营服务多样化。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到期后,采取“公交+定制+班线”的运营模式,即以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客运班车为补充的多元化运输组织形式,并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6.优化公交客运网络结构。大力发展镇(乡)村公交、区域公交、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强县、乡、村之间的联系,畅通农村交通运输微循环,解决农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公交覆盖率。(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7.优化客运车辆结构。客运企业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将大运量客车更换为机动灵活的小运量客车,投放不同类型等级和价格的客车,并通过加密运营班次、循环发车等手段提升运输效益;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后运营的车辆应使用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车辆。支持客运企业和个体运输户淘汰市内现有传统燃油客车,投入25座新能源车辆运营,市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购置新能源车辆予以财政补贴,全面实现运营客车新能源化、低碳化、绿色化。客运企业在公交化改造和定制客运服务线路上应投入新能源车辆、商务座椅客车,进一步优化道路客运行业能源消费结构,促进道路客运可持续发展。(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三)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

  8.加快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依托全省建制村100%通客车的运输网络资源,以客运线路和车辆为载体,推动快件物流企业与客运企业融合发展,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升级改造客运站,拓展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完善物流仓储设施,增加分拣、安检、装卸、标准化载具等设备,优化物流网络节点布局,推动“客货邮同站”发展。(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邮政公司、电商产业园、立达物流,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9.拓展旅游服务功能。支持汽车客运站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1381-2015)标准,对现有客运站改建、扩建,使之具备城市旅游集散功能,支持汽车客运站经营者成立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开发销售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直达旅游景区的旅游包车、“景区直通车”等服务。(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10.打造多元化经营商业综合体。在保持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和确保安全前提下,充分挖掘自身商业价值,开展快餐、超市、网络信息、公共停车场、中转换乘及汽车检测、维修、清洗、美容、租赁等业务,以站促商、以商养站、运游融合、站商融合,将客运站打造成为多元经营发展的商业综合体。(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四)科学布局公交站场建设。

  11.实现工作重心转换。以安广为中心,建立10000平方米的包含公交车转换接驳、充电、停靠、司乘人员休息用餐和办公管理经营中心厂区设施。其中,建立20个一托2的120千瓦的充电桩,以满足中转换乘车辆充电;建设一个集车辆运营、调度、监督、安全生产监控的综合性智能平台。(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国网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安广镇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12.完善城乡公交候车亭(站)设施。恢复原有乡镇客运站公共服务功能。建立主要乡镇二次转运接驳平台,以原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委托当地运管机构建造的主要乡镇客运站为二次接驳转运平台,为公交化运营车辆提供停靠、建制村二次转乘接驳以及旅客出行候车避风、雨作用,并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保障客运市场有效运行。(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五)落实“放管服”改革。

  13.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支持信誉好、管理规范、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道路运输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的竞标活动。(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4.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优化内部办事流程和环节,减少重复性工作,压缩办理时间,实现全程网办。(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5.创新行业监管模式。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积极推行利用“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整合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站务管理、行政审批等系统功能,打通数据壁垒,推动由传统单一管理模式向智慧化管理模式转变,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客运车辆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提升行业智慧化管理水平。督促客运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55号)要求,对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全面提升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能力。

  1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等部委《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6号),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础。公交化改造车辆和定制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安保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要配备扫码等防疫设备,落实好扫码测温登记等工作。(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7.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落实《吉林省道路运输监管信用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公告2018年第7号)和《吉林省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办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通告2020年第4号),推进“信易行”建设,开发“信易行”应用场景,建立“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守法经营和诚信服务,实行企业诚信等级与招投标挂钩,支持服务好、依法经营的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和业务范围,使服务差、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受到惩戒,直至退出。(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

  (七)提升运输服务水平。

  18.加快智慧客运体系建设。树立“出行即服务”理念,加快智慧客运体系建设,对公交车、定制客运车辆、客运班车等多种运输方式统一组织和调度,积极向社会提供车辆定位、线路跟踪、到站预测等出行信息,建立道路通行状况与客运站的信息联动机制,实现人力、运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动态优化和配置。(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9.加快推广电子客票。通过政府引导、采取市场化手段加快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的应用与普及,积极为乘客提供移动终端购票、刷身份证检票等无接触式服务,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更好地满足乘客快速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采取有效措施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保留现金购票、纸质票据和凭证,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务功能,完善约车软件老年人服务功能。汽车客运站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相互配合,推进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保障行业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和汽车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结合政府财力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适时出台对汽车客运站和农村客运经营者给予支持的保障性文件,为公益性服务提供基础性支撑,保障汽车客运站和农村客运基本运行,更好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出行。

  (三)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将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道路客运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改革目标落实。

  (四)健全应急预案,妥善化解矛盾。要结合改革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维稳、应急等各项运力保障预案,准备足够应急运力,确保做好应急运输工作。要加强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相关改革措施的宣传培训,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疏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大安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天昊 代市长

        副组长:白振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郭 赢 副市长

        成 员:赵冰峰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延永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春生 市财政局局长

            刘树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峰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局长

            姜玉梅 市司法局局长

            马洪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金 光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朱寄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范晓民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振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永吉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吕晓明 市商务局局长

            杨士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红城 市公安局政委

            邹作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树涛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经理

            张志新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安市供电公司经理

            段海平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大安市分公司经理

            王再峰 安广镇党委书记

            刘 阳 叉干镇镇长

            于光辉 两家子镇镇长

            徐庆双 舍力镇镇长

            程禹硕 大赉乡乡长

            张三龙 乐胜乡乡长

            史春雨 月亮泡镇镇长

            于 雷 新平安镇镇长

            高珊珊 联合乡乡长

            刘 峰 四棵树乡乡长

            汤 溯 丰收镇镇长

            夏树江 红岗子乡乡长

            聂新生 烧锅镇乡乡长

            张向东 新艾里蒙古族乡乡长

            于洞明 龙沼镇镇长

            隋立新 大岗子镇镇长

            李忠圆 海坨乡乡长

            李太喆 太山镇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