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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1252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1252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保障种植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位于我市境内的松原灌区龙海灌片01、02和03片区,是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之一,是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吉林省增产百亿斤粮食的国家重点项目。其中龙海灌片03片区为旱田区,纳入西部重大项目一期,项目涉及大安市龙沼镇、海坨乡2个乡镇、7个行政村。项目由省政府批准立项,大安市政府组织实施。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4月竣工。2019年底验收入库。总投资1.77亿元,建设规模为8629.39公顷,新增耕地5411.15公顷。
  龙海灌片03片区项目,于2015年建设完成后,项目区所在地乡(镇)政府作为项目管护主体,组织新增耕地对外发包,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发包过程中,由于该项目新增耕地为旱田,土地来源以盐碱地为主,虽然对部分土地采取了压沙的改土措施,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土壤盐分危害,致使部分重度盐碱地块没有完成发包,面积为2031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37.5%。对于发包的耕地,承包户虽然采取了相应的经营管理措施,但大部分土地仍是入不抵出,亏损经营,即使种植,收成也不稳定,逐年弃耕撂荒,面积达2380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43.9%。未发包面积和弃耕撂荒面积,即未种植面积,合计4411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73%。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尚未发挥预期效益,出现了投资浪费现象。
  按自然资源部要求该项目应于2021年9月末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补录和外业核查工作。由于该项目新增耕地种植率不高,无法通过系统补录和外业核查。经省自然资源厅请示自然资源部耕保司,征得同意先将当前种植的部分新增耕地补录系统,未完成种植的部分,务必于2022年完成全部种植,同时完成全面系统补录工作。但2021年降雨量较大,同时受霍林河涨水影响,项目区受淹面积约1200公顷,水深50厘米以上,部分已种植地块也无法完成补录系统,并且2022年也无法实施全面种植整改工作。
  为此,2022年1月7日,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陪同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处长,在自然资源部耕保司专题汇报了龙海03片区项目有关情况,自然资源部耕保司相关处室意见:一是将龙海03片区按水田设计施工,实施种植整改;二是对种植整改项目按实际地类、面积、质量等别进行重新核定新增耕地指标;三是可将该项目整治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纳入国家统筹交易;四是同意补录时限延期。
  二、工作目标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通过采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方式,实施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由社会投资方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完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具备地表水资源条件的地块纳入水田项目,推行以水压碱、以稻治碱的科学模式,实施以培肥地力为核心的综合土壤改良技术,实现全面种植,达到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可研论证。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机构,在完成土地清查基础上,开展项目可研编制,组织省级专家进行科学论证。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项目可研论证工作:
  1.实施水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大安市龙海灌片03片区设计为旱田区,新增耕地来源以盐碱地为主,未种植和撂荒地块,大部分土壤PH值在9.5以上,含盐量0.4%以上,属于重度盐碱地;有机质含量低,土壤条件恶化,不适合作物生长。只靠单一的客土压沙,不能收到改良效果。只有采取综合改良措施,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在综合改良措施中,水是盐碱地土壤改良的决定性条件。治理盐碱地必须坚持以水定地原则,没有水源保证的地块难以大面积治理盐碱地,特别是重度盐碱地。只有在水资源充足的条件下,才能淋溶洗盐,压住盐分表聚。也只有在水的环境中,各种改良材料才能在土壤中均匀分散,置换出破坏土壤环境的有害离子。这是盐碱地改成水田能够成功,而改成旱田很难成功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实现龙海灌片03片区全面种植,必须实施水田项目,这是使项目尽快发挥效益的必由之路。
  龙海灌片分为01、02和03三个片区,03片区为一期项目,新增耕地面积5411.15公顷。01、02片区为二期项目,目前水利骨干工程已经建成,计划2022年通水,设计灌溉面积2.92万公顷(43.89万亩)。01、02片区水利骨干建成后,03片区项目中,有4811公顷土地面积与其水利骨干工程接汇,具备接引地表水条件。根据最新的“三调”数据,01、02片区内的未利用地面积为2.48万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74万公顷,比原设计减少1.18万公顷灌溉面积。因此,03片区改造为水田,有充足的水资源保障。把03片区改为水田后,可弥补01、02片区灌溉面积不足问题,也是使该项目原水利设计发挥效益最大化的有效办法。龙海灌片03片区实施水田项目,是确保该项目土壤改良取得成功,实现新增耕地全面种植的有效措施。
  2.合理确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土壤改良方案和后续种植管理办法。
  (1)工程建设。通过对龙海灌片03片区现状踏查、勘测,对具备接引地表水条件的地块纳入水田范围,按照水田标准设计农田水利设施;对不具备接引地表水条件的地块,设计地膜滴灌或绞盘式喷灌,增设配套水源井,实施节水灌溉等措施;提高旱田区的排涝设计标准,完善排水系统建设。
  土壤改良。根据对项目区土壤指标化验结果,区分含盐不同
  程度的土壤,制定相应的土壤改良方案,主要采取综合性改良措施,在水利工程配套基础上,物理、化学、生物、农艺等方法同步实施。要特别注重有机肥料的使用,这是盐碱地改良持续长久的关键性措施。在有机肥料使用设计上,提出严格的质量标准、影响环境控制标准、施用方法和施用量。
  (3)种植管理。该项目种植整改实施时间为4年,第一年为基础设施建设、当期土壤改良和种植;后3年为土壤培肥及种植。对纳入种植整改项目地块,由项目区所在地乡(镇),组织开展土地承包合同清理工作。对已经发包的土地,认定正常履行合同的,由村集体收回4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4年实施结束后,再交还给原承包户,并顺延4年承包期。在此期间的种植管理由项目建设方经营管理,第一年免交承包费,从第二年起开始交纳承包费,至第4年结束。承包费标准为该土地原承包费用标准。对未发包的土地以及违规经营被依法收回的土地,交由项目建设方直接整改种植,其承包年限和缴纳的承包费同上。
  (二)开展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
  委托具备规划资质第三方机构,按照土地整治设计规范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完成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需组织省级专家论证。规划设计由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批复,预算由财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并由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批复。
  四、实施模式和参与环节
  采取吸引和鼓励社会投资方参与建设方式实施种植整改项目,由社会投资方全额出资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竣工,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实行奖补。
  政府决定实施种植整改项目后,由自然资源部门代表政府,依法公开招标社会投资方,并与社会投资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社会投资方具备工程建设资质或土壤改良资质的,可自行承担相应工作,也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社会投资方按照项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工程施工、土壤改良和培肥、种植管理等工作,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内业资料。社会投资方对其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项目预期效益负责。
  为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监理、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评定以及决算编制与审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选定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招标。其技术服务费用由社会投资方中标后存入自然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专户,根据进度情况支付技术服务单位。
  项目完成可研编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后,由自然资源部门向市政府行政审批局申请立项。项目立项后由社会投资方按照行业管理规范组织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按规定要求完成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
  中间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单元、分部、单位和单项工程等中间验收。
  合同段验收:由社会投资方组织合同段验收。
  初步验收:社会投资方组织工程结算,由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审核,下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由第三方开展决算编制和审计工作,报送财政部门下达项目竣工决算批复;报请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初步验收。
  竣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后,由工程复核单位开展项目工程复核;由第三方开展种植整改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请市政府进行竣工验收。
  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奖补资金及支付方式
  (一)奖补资金。奖补标准暂依据《大安市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大安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2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政策若有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二)支付方式。种植整改项目验收后,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及时支付社会投资方奖补资金。政府计划支付社会投资方奖补资金的年份,财政部门应将该支出资金纳入预算。财政支付奖补资金时,如果后3年培肥地力投资全部完成,则按全额奖补资金支付;如果后期培肥地力投资尚未结束,则扣除未完成投资部分给予奖补。
  项目竣工验收后,政府支付社会投资方奖补资金的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
  六、时间安排及步骤
  到2026年完成种植整改项目全面建设工作(其中,2022年年—2023年底前完成第一年种植并完成全面系统信息补录工作,此后为后3年培肥地力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社会投资方、技术服务单位招标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30日)。
  2.土地清查阶段(2022年5月1日—5月31日)。
  3.可研编制、立项申报阶段(2022年6月1日—7月31日)。
  4.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阶段(2022年8月1日—9月15日)。组织第三方开展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通过专家论证和评审,下达规划设计批复和预算批复。
  5.种植整改项目批后实施阶段(2022年9月16日—2026年5月30日)。
  (1)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一年种植(2022年9月—2023年12月)。实现第一年种植,完成种植整改系统信息补录工作。
  (2)后3年培肥地力(2024年1月—2026年12月)。实施后3年土壤培肥和种植,达到土壤质量和产量验收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安市龙海灌片03片区种植整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决策、统筹协调、整体安排和督导检查,议定相关重大事项,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门成员构成。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及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环境和安全措施跟踪监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将项目日常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经费、办公费用等情况,拿出总体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预算,申请财政部门拨付。此外,项目前期系统补录外业核查工作费用也一并纳入财政预算,申请财政及时拨付。
  (四)做好技术保障。加强培训交流,学习域外整治模式和工程措施先进经验。在工作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遴选技术力量雄厚和业务能力强的单位开展规划和设计工作。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五)加强宣传引导。运用主流媒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解读国家政策和意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对于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