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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3-0328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3-0328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7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政发〔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因市政府班子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市长范立家 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受市长委托代管市审计局。

  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市行政学校。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察委员会、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直机关党工委、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吉林盐业集团大安有限公司、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铁路各单位、油田各单位。

  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不变。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