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614号)文件要求,为抓好衔接资金管理,发挥项目建设最大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用好衔接资金,抓好项目建设,不断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在制定年度衔接资金使用方案时,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先。衔接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聚焦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肉牛养殖、农产品加工、棚膜园区等重点工作,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衔接资金规模的65%,并且逐年递增。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在严格遵守衔接资金不用于负面清单的前提下,抓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切实发挥衔接资金作用,聚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三、资金安排
按照现有资金规模,2024年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276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69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570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
四、建设任务
计划实施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雨露计划”三类项目。其中,产业类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0743万元,占比为84%。具体包括:
(一)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计划使用资金10743万元,主要用于5000万穗黏玉米深加工、国家农村产业园禽肉扩能、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国有林总场文冠果基地基础设施及加工、新艾里乡富兴村棚膜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建设。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需衔接资金640万元,另行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个。计划使用资金1935万元,主要用于月亮泡水库以工代赈、新艾里乡民生村道路和18个“千村美丽”村项目建设。
(三)其他项目1个。计划使用资金87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学生“雨露计划”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统筹抓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统筹抓好资金安排和资金拨付,做到早部署、早落实。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抢抓工期,做到早建设、早完工,早投产、早达效,充分发挥项目支撑作用。
(二)强化分工负责。组织、统战、农业农村、畜牧、发改、林草等涉及衔接资金使用的部门,要发挥好部门职能,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分兵把口、分工负责,抓好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管理。市财政局要细化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资金,牵头对年度申报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强化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推动资金安全使用。
(三)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部门、各乡镇要通过科学决策、务实管理、有效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工程质量安全。要时刻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保持工作实际进度与系统录入一致、线上线下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