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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4-0483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4-0483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调整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614号)文件要求,为抓好衔接资金管理,发挥项目建设最大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安排

  2024年调整方案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450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061万元、省级衔接资金944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

  二、建设任务

  年初制定的《大安市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使用衔接资金12125万元,实施26个项目。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实际资金额度,对衔接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项目由26个增加至34个。具体调整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由年初计划实施5个项目调整为13个,投入衔接资金计划由10103万元调整为12495万元,产业项目占比为86.14%。

  1.新增项目8个。分别为叉干镇庆平村,舍力镇庆功村、庆丰村、庆生村,红岗子乡一心村、新合村,安广镇胜利村和月亮泡镇东山头村等8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共640万元。

  2.资金额度调增项目4个。分别为国有林场文冠果基地建设项目由206万元追加至23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由230万元追加至510万元;黏玉米加工建设项目由4000万元追加至5448万元。另外,其他各项目年底结余资金统一分配至黏玉米加工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以最后拨付为准。

  3.不做调整项目2个。分别为大安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禽肉扩能项目、新艾里乡富兴村棚膜建设及附属设施项目。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年初计划实施的20个项目数量保持不变,投入衔接资金计划由1935万元调整为1910万元。主要为月亮泡镇新店村“千村美丽”建设项目由7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其他项目资金不做调整。

  (三)其他项目。

  主要为“雨露计划”补贴项目,由87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统筹抓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统筹抓好资金安排和资金拨付,做到早部署、早落实。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抢抓工期,做到早建设、早完工,早投产、早达效,充分发挥项目支撑作用。

  (二)强化分工负责。统战、农业农村、发改、林草等涉及衔接资金使用的部门,要发挥好部门职能,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分兵把口、分工负责,抓好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管理。市财政局要细化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资金,牵头对年度申报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强化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推动资金安全使用。

  (三)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部门、乡(镇)要通过科学决策、务实管理、有效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工程质量安全。要时刻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保持工作实际进度与系统录入一致、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大安市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