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大安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本部门相关情况和数据编制,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等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供销社联系。电话:0436--5222192
一、基本工作情况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
2、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实施方案、门户网站相关管理考评办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坚持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澄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目前累计发布177条信息,实现了与相关网站专栏的链接和信息共享。
3、创新公开制度。继续坚持重大事项咨询、听证和新闻发布制度,开展在线服务、在线访谈等活动。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4、强化政务公开的绩效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
5、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措施。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聘请10名代表及社会人士担任政务公开监督员,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4年,大安市政府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50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和工作动态信息;与重点工作类信息数;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和其他类信息条。
(三)公开的形式 目前,在我市采取的主要公开形式有两种,一是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查询点。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全部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大安市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书面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为止,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