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9    点击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我局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法治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安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我局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法治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安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我局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法治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安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我局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法治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安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张志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立平、殷彦平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反馈等日常工作。

    (一)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规范各科、室、站、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同时按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

    (二)重点推动了行政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在政府公开网站进行登载。截至12月底,信息累计达8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环保审批、排污收费、信访处理、环境管理等方面。  

    (三)开展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

    在信息公开的监督上,我局立足构建长效机制,自我加压,注重实效,积极建立多层次的信息公开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全方位的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文件公开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把行政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的程序和依据全面上网、上墙公布,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确保社会公开承诺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业务类信息22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5条。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

    大安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指引、政府规章、机构职责、办事规程等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因此,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全年未发生环保行政复议、环保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有3名同志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长效工作机制需要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大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