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大安长虹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一、概 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本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本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和岗位。即办事处主任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行政主管领导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行政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事处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设专人关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舆情动态,负责街道整体信息的维护更新,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负责制定定期培训和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工作制度。同时由纪检部门负责受理和处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规范流程。目前,本街道组织机构健全,工作队伍分工明确,结构合理,有力的保证了工作开展的稳定性。
(二)抓好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本街道制定了每月领导班子听取情况汇报,每季度通报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半年组织部门负责人专项培训,年底组织科室互评并通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培训和工作检查,以培训,促进提高,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三)完善制度,筑牢保密防线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工委办具体负责保密审查工作,街道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人,各相关科室主管领导负领导责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办事处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为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业务动态类信息190条,占总体的86%。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在大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示。
(三)信息清理及更新工作情况
做到了公开范围全面详实。按照机构职能类、行政职责类、法规文件类、规划计划类和业务动态类进行了信息分类和录入。对2012年以来形成的信息做到了边生成、边清理、边编目,做到了每月有更新,政府信息生成及时审查,公开属性确定及时公开,实现了信息的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
(四)纸质文本移送情况
按照统一要求,本街道移送了信息公开指南,因未生成规范性文件,所以本年度未移送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本街道办事处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置、答复等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也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形式提出申请。
2、审核申请
街道受理机构(街道办公室)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看申请要件是否齐备、真实,以及对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是否明确。
3、受理申请
受理申请,做好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登记回执,在回执中明确注明答复日期。
4、转交申请
办公室根据申请信息内容,将申请及时转交相关科室(单位)办理。
5、办理申请
责任部门收到申请后,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并提出办理意见,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必要时由主要领导批准。
6、答复申请人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相关责任科室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告知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但须提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延迟答复的原因,征得申请人的理解和谅解。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在规定期限答复申请人的,期限终止计算,待障碍消除后,时间继续计算。
单位法人或个人、其它组织采用投诉形式为: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街道办公室受理:根据举报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处理解决问题:对当事工作者追究责任的,在规定时间给投诉者反馈资料;归档15个工作日。
(二)制定各种答复预案
1、对于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或可以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对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部分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告知申请人不能全部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5、对于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6、如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公开。如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相关第三方。
(三)依申请公开场所建设
本街道办事处将依申请公开场所设在办事处办公室,同时设专人负责接待。
(四)受理、处置、答复工作开展情况
本街道截至2012年底,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收费情况
因本年度本街道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所以未出现收费和减免收费情况。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本街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诉讼,所以未出现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本街道办事处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人次,占总人数的24%;电话咨询25人次,占总数的76%;网上咨询0人次。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街道未受理过举报投诉,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思想教育,确保队伍的稳定性。
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一年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出现的具有共性的问题进行剖析、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基层,保证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参与能力。
我们总结一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三)借鉴其它区县经验和教训,以备不时之需。
我街道将会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按照上级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履行工作职能,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长虹接道办事处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