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岗子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岗子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岗子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及大安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大岗子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效能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根据考核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大岗子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岗子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镇政府办公室为成员。各村相应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镇形成了镇、村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镇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都做到了及时公开,充分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在镇人民政府内设置干部职工身份公开栏,向社会公开镇党政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信息;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定期不定期张贴省、市、镇各级政府公告、通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如领导变动等)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2021年全部及时主动公开了政府重要信息。不定期梳理、更新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及时修正补充,对网站信息进行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抓好《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贯彻落实,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要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在我镇2021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的情况下,对以往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提升服务水平。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制度建设。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完善大岗子镇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了传单发放、条例讲解等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采取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仍有差距。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能及时将本部门文件进行整理公开。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性仍需加强。目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还是缺乏持续性,偶尔会有断档的情况出现,政务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仍有待提升。因学习不够,导致能力不足,出现公开效率不高的问题。同时经常出现错字、多字、格式错误的等低级错误。对相关文件的检查未形成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