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由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镇明确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我镇通过太山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镇网站公开等方式,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镇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镇信息可以通过大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截止至2015年12月,我镇通过大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0条,其中,政府公开规范性文件33条,重点工作86条,人事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太山镇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镇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2015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太山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太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