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吉林省大安市海坨乡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8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海坨乡党委、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乡政府办公室作为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农经站长、民政办主任、司法所长、土地所长、秘书等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人员配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专门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全乡工作实际,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遵循政府公开条例等制度性文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加大政府决策的落实力度,实现建立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服务型政府的最终目标,我乡建立了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和监督检查四项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强化保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公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通过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通过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乡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情况为: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业务管理类信息及其他。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包括规范性文件,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
(三)公开的及时性
我乡能够及时的发布政策法规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在乡内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板,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类信息、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目前,海坨乡政府和工作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和省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安市海坨乡人民政府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