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大安市龙沼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龙沼镇政府,电话:0436-56452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沼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龙沼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镇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回应,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龙沼镇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梳理了本镇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了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着重加强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的管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梳理列出了本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站对外公开。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做好“六稳”“六保”等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跟踪评估工作,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工作指导。重新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工作责任到人到岗,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我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由于专业水平受限,我镇网站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改进措施:2023年,我镇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信息。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检查避免错漏。三是继续抓好网站管理。推进我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龙沼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