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编制本报告,全文由“全年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全年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职能,健全制度,抓好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施规范管理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编制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在信息形成或更新后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

  (三)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开通“大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大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条。

  (二)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工作专报、通告、通知、告知书等内容。

  (三)公开形式。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微信公众号。

  (四)公开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及时性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大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申请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提起申请复议、行政诉讼、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文件数量较少。虽然我单位能够及时公开本单位不涉密、可以公开的文件,但是由于我单位为执法部门,一些正式工作文件涉及方面较多,而且我单位是新成立的单位,因此在公开数量上呈现较少的情形。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建立领导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主动开展工作、细化落实具体措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和有序推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队伍里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有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理论及业务培训,提升思想认识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具体实施技能,同时要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提升整体形象,锻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专业队伍。

  大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