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522358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大进步,全局上下对政务公开意识有很大提升,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期待还存在差距,工作机制有待细化完善,队伍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培训考核等方面力度,积极优化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