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大财库〔2021〕175号
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市级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吉财预〔2016〕97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市级部门(单位)是部门决算公开主体,负责本部门的决算公开工作。各市级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
二、公开范围
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单位)应当公开经市财政局批复的本部门决算(涉密信息除外),并与部门预算公开相衔接。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涉密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间及形式
市级部门(单位)应当在市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以部门决算批复发文日期起算)内公开完毕。
因我市各部门(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历年来都由市财政局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代为公开。
市级部门(单位)要参照市财政局制定的格式制作部门决算公开资料,并以PDF格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国库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将各部门信息公开的PDF文件上传至大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后,公开内容若有变更,务必及时联系市财政局国库科对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公开信息进行更新。
四、公开内容
市级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决算。公开内容依次为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说明。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门决算表
市级部门(单位)应当公开10张部门决算表格(附后),包括: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列出空表并说明本部门(单位)没有相关收支数据。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张),对照2020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说明
市级部门(单位)在公开上述决算表的同时,应当对决算表内容进行说明,以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部门决算说明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专业名词解释。市级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单独说明。
五、保密事项处理
(一)建立并完善部门决算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市级部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涉密事项多,尚不具备公开条件的部门,应当加强研究预判,并在公开前及时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主管处沟通情况。
(二)妥善处理部门决算中的涉密信息。凡部门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避免从已经公开的信息中推算出涉密科目的信息。
六、舆情应对措施
对于部门决算公开后可能出现的舆情反应,市级部门(单位)应当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及时解释说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于舆情中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和一些共性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市财政局沟通,妥善回应。不公开决算的市级部门(单位),要做好向社会解释说明的准备工作。
七、决算公开相关培训
为顺利完成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定于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举办全市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批复各部门(单位)部门决算电子版数据。
(2)讲解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模板。
(3)讲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记账方式。
(4)讲解财政直接支付记账方式。
(二)培训对象
市级各部门(单位)及所属下级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个乡镇政府、5个街道办事处。
(三)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11日上午8点30分、下午13点30分开始。
(四)培训地点
大安市财政局8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各参会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会议工作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间隔一米就座,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勿参加会议。
大安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