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46H/2022-03915 |
分 类: | 其他财政信息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标 题: | 2020年度财政局法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46H/2022-03915 | 分 类: | 其他财政信息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标 题: | 2020年度财政局法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25日 |
2020年度财政局法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进程,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理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就我局法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重大决策,全面梳理财政部门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明确审批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特别是今年财政实行预算一体化,面临新的工作任务,新的软件更新变化,财政主管业务科室,齐心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预算一体化制度改革。
2、全面梳理财政规范性文件,并实行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放管服”改革进展,对起草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有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内容,分别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过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4件提出清理意见,并进行了失效和废止处理。
3、建立健全财政系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落实精简办事事项和办事资料、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加快推进更多财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财政领域的应用。
二、依法全面完善行政制度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强化考核为抓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落实。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在党组会开会期间,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协调;学法率先垂范。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和完善财政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策等重要制度要求,推行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自2010年以来,财政局聘用法律顾问1名,参与财政法律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置全社会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同时接受市纪检、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制止违法、不当等行政行为的发生;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旧的内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制定了新的财政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政法律风险防控系列流程进行自查自纠;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分析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表,并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法治宣传领导工作小组,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任组长,法制科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会计科,处理具体工作事项,各项依法行政和普法经费足额保障到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法治素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化《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学习教育,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在职自学、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和法规专题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度,每年一次邀请法律专业人士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讲座。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开展法治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制工作队伍。
大安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