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大安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此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大安市人民路21号;邮编:131300。电话:0436-52219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注重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乡村振兴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时填报了乡村振兴依申请公开指南相关信息,有效保障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畅通,及时办理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均能主动沟通,做好服务,并全部办结。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乡村振兴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切实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落到实处,加强政策解读和在线访谈。三是进一步推进网站功能和内容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网上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