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大安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嫩江街44号,电话:0436-3252978,联系人:李地)。

  一、2014年度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大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2014年大安市公安局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125条信息。

  (一) 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警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安市公安局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辞繁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指挥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政府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建立了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报告工作制度,处理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开调节、公开裁决制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消防系统办案程序及责任追究监督规定,交警定期发布违规驾驶员处罚通报制度等7项工作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规范执法和警务公开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4年底,大安市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继出台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结合工作实际,从警务公开、报警服务、案件受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代办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委托办理等多项便民措施,在市局出入境办证办照大厅、基层户籍等窗口单位,在条件允许的单位建立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屏幕显示系统,基本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为百姓服务的水平。真实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大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成效,但与其他机关相比还有一定不足:一是公开方式过于程式化,准确性、灵活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的范围和受众的知悉领域还有拓展的空间,在下一步工作仍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进而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作用,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警务工作的各个层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实效。

  四、2014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4年,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紧靠群众路线教育学习,深入基层征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采集群众的意见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并对大安市公安局现期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以建设“平安大安”为目标,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 抓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现有政务公开制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加快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

  (二) 抓公开内容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内容,切实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工作方向,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