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大安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5292915,联系人:李地)。

  一、2015年度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大安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大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在大安市政府的帮助和引导下已步入正轨,在上报条数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截止2015年底,大安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从警务公开、报警服务、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

  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继出台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市公安局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代办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委托办理等多项便民措施,并在政府网站便民服务栏中登出出入境办证办照大厅、基层户籍等窗口单位及交警窗口的热线电话和便民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了为百姓服务的水平,真实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动警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明确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政府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建立了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报告工作制度,处理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开调节、公开裁决制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消防系统办案程序及责任追究监督规定,交警定期发布违规驾驶员处罚通报制度等7项工作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二、政务信息工作不足

  2015年,大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一是公开信息时间效率慢,上报信息时间扎堆;二是公开的范围和受众的知悉领域还有拓展的空间,在下一步工作仍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进而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作用,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警务工作的各个层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实效。

  三、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6年,政务公开信息浏览人数增加,大安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工作紧贴群众满意,深入基层征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采集各部门的意见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并对大安市公安局现期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以“群众为我点赞”为目标,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抓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信息培训中的各项工作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加快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

  (二)抓公开内容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内容,切实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多报送,早报送,力求方便群众生活,增强群众法律知识,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