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08年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初步框架设计)编制,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 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和市公安局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 领导重视,层层抓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各单位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 机制健全,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宣传思想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与公安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9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布信息132条,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服务大厅和各消防、交警、出入境注册大厅公布信息98条,利用微博、微信、报纸、电视台发布信息361条,利用LED等其它形式公开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内容包括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 

  2.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服务民营企业二十条”、便民利企“三十项”措施、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活动方案、“三项整治”宣传工作方案、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方案、开展非法集资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3.办事指南。内容包括机动车登记、户口办理、居住证申请以及身份证办理登记、特种车辆通行登记、办理出国护照和港澳通行登记、消防验收及备案登记、网吧及旅游业登记备案等; 

  4.公示公告。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违规车辆及驾驶员名单、应报废车辆名单、违反消防法企业名单、整改行业场所及企业名单等等; 

  5.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对发布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五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8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将政务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公安公众服务网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中;               

  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工商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三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四是对不主动公开文件进行定期审核,每月底对市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督促起草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进行主动公开;

  五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大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