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0882013597918A/2021-05346 |
分 类: | 公共服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核定嫩江湾旅游区最大承载量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文广旅字〔2021〕54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04日 |
索 引 号: | 1220882013597918A/2021-05346 | 分 类: | 公共服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核定嫩江湾旅游区最大承载量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文广旅字〔2021〕54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04日 |
关于核定嫩江湾旅游区最大承载量的通知
大文广旅字〔2021〕54号
嫩江湾旅游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按照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LBT034—2014标准要求,经专家论证,核定你旅游景区日最大承载量为55892人次,日瞬时容量为21945人次。你旅游景区应将最大承载量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要加强对游客流量的监测,当游客流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要提前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控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景区游览秩序良好和平稳安全。
特此通知。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