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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4-07450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标      题: 董晓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4〕不动产第46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4-07450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标      题: 董晓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4〕不动产第46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董晓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大〔2024〕不动产第467号
  权利人:董晓朋,房屋坐落在临江街,房屋编码:3-24-260-9-301,产权证号:吉(2018)大安市不动产权第0011750号,结构为混合,建筑面积:93.12平方米,用途住宅。因本人保管不善致上述产权证书遗失,依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公告,原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申请或申请无效的,准予补发证书。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