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教育局根据《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有序运转。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教育局信息工作制度》和《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制度》等,成立了由局长冷志贵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任、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公开项目信息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开通了局长信箱,对于市民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咨询、投诉,局领导做到有问必答,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局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活动2次, 100余人参加。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局领导到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3、精心编制公开信息目录和指南。根据《通知》要求必须公开的内容,积极组织各业务科室,提出具体的公开内容,并反复征求各部门意见,编制《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精心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务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
4、认真疏理文件,抓好网上公开。主要分三步抓好网上公开工作:第一步是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2003年以来每一份文件进行详细疏理,确定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第二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编码。第三步,组织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根据日常文件信息是否公开性质,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如招生考试、办事指南等。
5、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教育局政府信息,了解教育局工作动态,除了网上公开外,还积极利用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通报我市教育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形式:共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10余条,公告栏公开50余条,新闻发布会公开10余条,其他形式公开30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公开目录共分6个大类别,包括工作机构、行政许可和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以及公共服务信息等。每个大类别下各分若干小类别,其中工作机构分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教育局各科室职能、直属单位职能等。
3、2003年以来公开情况:对2003年以来每一份文件进行认真详细疏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教育局未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教育局尚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教育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大安市教育局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