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97R/2020-08071 |
分 类: | 教育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标 题: |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教字〔2020〕4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97R/2020-08071 | 分 类: | 教育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标 题: |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教字〔2020〕4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大教字〔2020〕44号
各幼儿园:
为开展好第九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教基〔2020〕10号)和白城市《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2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针对疫情期间幼儿居家不能入园的特殊情况,宣传家长和教师抓住教育契机,带给幼儿不一样的成长体验。一是展现家长和教师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和情感。二是鼓励家长珍惜与幼儿相处的宝贵机会,陪伴幼儿一起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通过高质量的游戏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三是宣传教师与幼儿及家长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为开学返校做好防控准备等方面的工作,展示教师疫情期间陪伴幼儿和家长共同成长的精彩瞬间。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对维护幼儿和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居家期间做好科学保教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家园合作的重要作用,围绕宣传主题,针对家长育儿和幼儿园防疫的实际需求,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疫情发生以来,各幼儿园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家长科学防疫,居家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游戏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宣传月期间,各幼儿园要宣传总结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教科研和幼儿园的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幼儿居家生活期间家长的育儿困难问题,通过远程答疑、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面向家长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切实解决家长的育儿困惑。
3.突出宣传时效。各幼儿园要结合复工复学工作的稳步推进,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两方面的专业力量,按照《托 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加强幼儿园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指导幼儿园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开学返校后幼儿园师生健康。
4.坚守安全底线。各幼儿园要始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新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坚持宣传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教育部组织制作了主题公益宣传片,请各幼儿园及时下载(大安市学前教育 QQ 群下载,群号:287840222),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要注意收集典型经验做法,并于6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图片和视频等材料报送至tiwieyi3390@126.com邮箱。联系人:毕亚杰,联系电话:524126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