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97R/2020-09785 |
分 类: | 教育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30日 |
标 题: |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教字〔2020〕5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30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97R/2020-09785 | 分 类: | 教育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30日 |
标 题: |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教字〔2020〕5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30日 |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教字〔2020〕57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
暑假将至,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15号)精神,现就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针对今年暑假工作的特殊性,切实做好中小学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暑期工作安排,帮助学生调整好心理状态、巩固学业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强化生命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协同育人作用,严防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二、放假时间
2020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7月25日—8月24日,共4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8日—8月24日,共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8月18日上班备课),领导班子要研究好新学期工作。
三、假期工作要求
(一)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各学校要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确保安全、避免学生过多聚集为原则,根据需要面向师生有序开放学校自习室、实验室、图书室和运动场所并定时消杀,积极利用现有的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让学生通过各类活动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增加积极体验。要加强同学之间互动交流、互相帮助,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
(二)强化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各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在放暑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专门的防疫、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饮食卫生、防火防电、防震、交通安全等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将教育部已经下发的《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发放给每名学生家长,认真做好回执回收工作,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各校也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长期性和隐蔽性,深入做好学生心理状况分析,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
(三)充分发挥教师重要作用。各校要充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充分认识今年暑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做好暑假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各校要组织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学生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居家生活和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及时通报学校有关暑期工作安排,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对已允许线下开班的培训机构,教育局将会同疫情防控等部门,在暑假前开展一次排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培训;对尚未允许线下开班的培训机构,要强化巡查监管,防止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培训。教育局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超前违规等行为。
(五)做好假期各项其他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组,制定假期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各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宿、应急值守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信息报告等制度,不准空岗、漏岗,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置。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日常检查巡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校园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设施防护等各项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外出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并保证信息畅通。同时,要安排专人及时接收文件通知,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各校暑假工作计划于7月16日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大安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