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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97R/2021-02437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教字〔2021〕56 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97R/2021-02437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教字〔2021〕56 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教字〔2021〕56 号
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以下简称《通知》),白城市教育局也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白教文字〔2021〕36号),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各级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作息要求
  (一)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我市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小学第一节课不得早于8:00,中学不得早于7:30。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确保学生睡眠时间。
  (三)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确需早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午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占用午休或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寄宿制学校要保障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达到要求。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规定,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充分结合课后服务工作,使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教师要加强学业辅导,密切家校沟通联络,指导家长科学动态调整学生作息,保障必要睡眠时间。
  三、明确教育途径
  各校要加大工作力度,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各校要根据教育部《通知》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并及时下发“致家长一封信”,明确家长的教育职责,引导孩子树立科学的时间观念、健康观念,促进孩子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以上要求务于5月7日前落实到位。省、白城市将于近期开展督查检查。各校要制定具体的学生睡眠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学生睡眠管理的具体做法,5月11日下班前将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后报送教育局中教科。
  联系人:王春雨;联系电话:5203390
  大安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