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商务局联系(地址:大安市育才西路12号;电话:0436-5054007)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商务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作为保持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政务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好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分工。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我局在政务公开上严格遵循“决策公开、办事公开、内部事务公开”三大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内容完善性有待加深。在信息公开内容选择上,在聚焦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方面仍存在扩大和加深的空间。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细致,全年公开信息条数还有待增加。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着眼于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完善工作,抓好贯彻落实。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难点热点问题,助农脱贫、电商扶贫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内容,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大安市商务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