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林业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组、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处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注重制度建设。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规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三)优化服务方式。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开主要方式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条,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林业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林业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大安市林业局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