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1    点击数:

   2018年,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畜牧业管理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8年畜牧业管理局结合实施政府制度工作,按照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

  畜牧业管理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想,及时调整充实了书记任组长,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有办公室专人负责,并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严格了责任追究,不断提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畜牧业管理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截至目前,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

  重点公开内容。我们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了畜牧业管理局行政管理站所依据的行政法规、规章、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监督工作总结、应急监察。严格按照区有关文件要求,公开发布信息的索引号、分类等属性的编制规范。畜牧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请示。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现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畜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有些不足。面临的问题是:社会群众对公开的及时度和回应的速度要求越来越高,沟通已经进入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时代,单纯依靠政府网站难以满足群众对民生信息的需求,亟待改善。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有关功能;不断增加网站公开的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9年,我们将围绕本办的工作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办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