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MB1988495D/2023-08047 |
分 类: | 种植业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农发〔2023〕5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MB1988495D/2023-08047 | 分 类: | 种植业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农发〔2023〕5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大农发〔2023〕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农农办〔2023〕27 号)要求,开展全市撂荒耕地排查摸底工作,目前排查任务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转入常态长效管理阶段。为有效推进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的落实,制定了《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抓好落实。
附件: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撂荒地治理,摸清底数,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把撂荒地种好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零容忍”管住新发生的耕地撂荒问题。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摸清耕地撂荒的底数、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对我们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一项政治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统筹撂荒耕地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专题研究部署,扎实做好撂荒耕地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因地制宜把撂荒耕地种好用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耕地撂荒,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严格制度机制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以下工作机制:
(一)责任机制。按照“市级抓总协调、乡镇级落实”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调推进我市摸底排查,全面核查检查问题真实性,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重点抓好政策解读、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要切实担负起摸底排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群众信访、情况上报、复耕复种等工作,要对辖区内的所有疑似图斑全覆盖、过筛子,要建立问题台账、建档立册。村(组)负责人要对当地疑似图斑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眼见为实、手触为真。
(二)备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要建立撂荒耕地管理整治台账,并分类制定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完成一块,销账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并将有关台账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检查巡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区域内耕地开展巡查检查。
(四)报告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新发生或反弹撂荒耕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实现问题台账管理。
(五)责任追究机制。对上级督察、检查发现的新发撂荒耕地问题,要严肃倒查属地乡镇、场站监管失职责任。
三、要强化服务保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可以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便捷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