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公组办〔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署和全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明确专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本各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公布内设机构及单位、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全面展现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梳理细化就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白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白政公组﹝2020﹞1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11月底前,相关科室、单位要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公开的事项可以在承诺公开的平台渠道中查阅到对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科、信息中心)
3.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处理等制度,以“智慧人社”为平台载体,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逐步整理形成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责任部门:局内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二)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1.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举措解读力度,增强保障改善民生、稳住企业就业,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政策措施,发挥好工作成效。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要着力做好民生领域的政策公开,切实采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增强传播影响、释放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抓好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加大纾困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强化监督考评,提升解读质效。我局着重从就业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杜绝了庸俗化解读,如把“纸上写的”解读为“实际做的”、把需要努力才能实现的工作目标解读为群众已经实际享受的政策红利。由就业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带头解读就业政策,准确传递政策。同时,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增强政策解读实际效果。(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部门:局内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2.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创新服务意识相对较弱等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关系科)
3.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结果、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确保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各窗口单位要加强服务,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各窗口单位)
(四)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权限及时公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切实提升应急预案实际效用。(责任部门:综合科、法规与劳动仲裁科、劳动监察大队)
(五)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通知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责任部门:信息中心、综合科)
2.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发挥人社局政务微信公众号优势作用,提升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六)强化政务公开的各项保障
1.持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理顺机构职能。明确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各科室单位成员,政务公开办公室下设到信息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并形成长效机制。各科室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公开内容进行梳理,交信息中心统一发布。(责任部门:综合科、信息中心)
2.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的必修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工作。持续提升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责任部门:综合科、信息中心)
3.加强监督考核。局办公室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总结。(责任部门:综合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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