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大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大安市育才西路2号水务集团5楼;邮编:131300;办公室电话:0436-5203306;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436-521055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大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安人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1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确定办理流程并集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度,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统一文本格式和字体字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法定内容按照上级要求,不落项,采取超级链接方式减少二次录入,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3年组织了培训学习。通过主要成员组重点学习和各科室系统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全年悬挂宣传条幅42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条例》55次。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指标,通过考核,强化工作落实各项法定公开义务,明确工作标准,提升工作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自查,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思考解决的方法措施,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通过会议、制发文件等各种形式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大事,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从组织上予以保证。
(二)进一步推进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后台管理系统和网络服务系统,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公众查询。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以求取得实效,尽最大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