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安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21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大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发展的第一要务,营造和谐发展的新氛围,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1.领导重视。大安市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切实保证了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局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保证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2.机制健全。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一是不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同志们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工商、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工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局长审批确该信息是否公开,对免于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三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五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强化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102条。其中政策法规1条,领导活动会议讲话5条,工作部署17条,突发公共事件预案1条,动态公开28条,其他相关信息5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1)概况信息(2)政策法规(3)规划总结(4)工作动态(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0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局机关财务管理。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大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