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涵盖2023年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an.gov.cn/root267_45/dasrmzf/dasrmzfndbg/2023n/)查询。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6-5222193;地址:大安市长白北街53号;邮编:131300。

  一、总体情况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积极配合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立足市场监督行政监管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具体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法规科,信息分局,企管分局等负责人组成,明确了各科室职责任务,完善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积极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确定办理流程并集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度,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按照上级要求,不落项,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进行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深刻领会相关制度要求,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在局门口悬挂政务公开宣传条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条例》、政务公开日。三是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年底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

  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导致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参与热情不饱满,监督意识不浓厚。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条例》,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关切的问题,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广泛接纳群众对政府公开的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