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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9-14117
分  类: 文件发布;监督检查;食品药品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市监发〔2019〕5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9-14117 分  类: 文件发布;监督检查;食品药品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市监发〔2019〕5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关于印发《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市监发〔2019〕53号

各相关科室、分局:

  现将《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总局关于食品安全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以国家总局和省厅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以保安全为目标,以提升监管水平为主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和监管“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升食品销售监管效能,努力开创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打好一个基础,不断提升各级能力建设水平

  (一)深化法规制度学习。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总局和省局相关配套制度学习,做到弄通学懂,落实到实际之中。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整合的大背景下,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要摸清辖区监管底数,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检查结果。深入开展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组织开展评定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大监管信息公示力度,将食品销售者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惩戒范围,实行社会联合惩戒,发挥社会共治威力,倒逼企业守法经营。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抓好两个关键环节,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和监管责任

  (四)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体系,食品安全组织机构。督促各类商超、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主体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自检、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投诉举报处理和应急处置等制度要求。督促经营者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经营全过程管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五)抓好监管责任落实。要制定好监管计划,把日常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将“全覆盖”监管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在“全覆盖”监管的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严格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及检查要点表和检查手册,认真落实检查责任,谁检查、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认真落实好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监督执法结果及时予以公布。

  (六)依法做好事后监管。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还要追根溯源,强化源头管理。对作出处罚的食品经营者,要及时导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将其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对查扣的不合格食品,要做好其下架退市和销毁工作,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另一方面,继续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销售“三无”、过期食品、不按有温度要求规定储存食品“三个顽疾”整治力度。按照总局要求做好2018年度抽检“三批次”不合格企业核查处置工作,对不符合“免责”条件的,坚决吊销许可,绝不姑息。

  三、突出三大工程,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七)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程。依据国家总局新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示范超市,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要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纳入 “双安双创”内容,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创建效果和质量。

  (八)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管,在摸清农村食品经营基本状况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以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特征,积极探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清单。积极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食经函﹝2019﹞10号)要求,下大力气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九)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督管理,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联系,建立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相关事件快速移送,联合检查等机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问题治理

  (十)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五毛食品”整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严厉查处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经营来源不明、“三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五毛食品”整治力度,为学生儿童创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十一)继续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肉品经营场所冷冻库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把好原料购进关。全面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加强面制品(馒头、面条)整治。强化面制品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好排查摸底工作。以面条产品为重点品种,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重点检查制售的面条产品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十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监管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真实情况,弄清存在问题症结,掌握监管对象状况,提出切合实际的监管措施,及时完善法规制度,对年度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