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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9-14120
分  类: 文件发布;监督检查;食品药品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14日
标      题: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市监发〔2019〕6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9-14120 分  类: 文件发布;监督检查;食品药品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14日
标      题: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市监发〔2019〕6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14日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大市监发〔2019〕66号

各综合分局:

  2019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推动校园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两张纸和两陪餐”等相关制度,各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明厨亮灶”改造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年底前,完成总局下达的校园“明厨亮灶”改造率70%以上任务。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现就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餐饮服务加工制作行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8月15日至9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的餐饮店。

  四、检查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

  各学校校长(园长)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一是查落实主体资格情况。重点自查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是否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二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三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四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食堂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五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库房是否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六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和非食品是否分设存放区域,并有区分标识; 库房的存放架是否能使食品离墙离地10公分;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破损;散装食品是否使用密闭容器贮存,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七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是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九是查食堂提升建设情况。重点自查食堂是否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实现“明厨亮灶”。

  (二)突出重点环节,严格监督检查

  各分局要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的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组织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对校园食堂使用食材的管控。加强学校食堂肉类及肉制品监管,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生鲜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检验和台账登记制度,严防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章的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类加工食品流入校园餐桌,严禁使用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秋季是校园食物中毒易发高发季节,各分局要提高对学生及幼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在开学季对辖区学校食堂及校外餐饮店开展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各分局要结合学校供餐就餐特点,针对食品经营的关键点、风险点,强化安全隐患的排除。一要把食堂条件差、设备较老旧的学校作为排查的重点;二要严格筛选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供货商,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不得外购散装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三要重点检查餐饮具、杯具的清洗保洁场所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四要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甚至是过期食品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各综合分局要在2019年10月1日前向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联系人:柴莉莉

  电话:5344995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