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316693114T/2019-14123 |
分 类: | 文件发布;食品药品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1日 |
标 题: |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市监发〔2019〕85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316693114T/2019-14123 | 分 类: | 文件发布;食品药品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1日 |
标 题: |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市监发〔2019〕85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01日 |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市监发〔2019〕85号
各综合分局:
现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市监餐饮字[2019]202号)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