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316693114T/2022-03672 |
分 类: | 监督检查;食品药品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市监消字〔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316693114T/2022-03672 | 分 类: | 监督检查;食品药品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市监消字〔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8日 |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大市监消字〔2022〕2号
大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暨“放心消费在大安”创建工程推进方案》,加强督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创建办结合实际情况,拟对我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区内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企业。
二、考核时间安排
8月中旬前
三、考核内容
严格按照《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商圈(街区)、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吉林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重点考核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宣传活动、规章制度、维权平台建设、诚信经营以及标识使用等情况。
四、考核人员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
五、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指导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完善相关资料备查。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规范出行。
(三)具体注意事项如下: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管理办法和建设规范,采取自查自评、抽查验收、常态化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商圈、行业、工厂考核验收,并于9月15日前在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10月15日前进行创建命名。同时负责本地申报的省级、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的验收工作。(市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由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公示。)
放心消费在大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