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大安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大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止2013年12月,大安市司法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3月,局党组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提出了“建好阵地、培训骨干、强化督导、年终考核”的工作要求,并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确立了各科室共同参与的联络员制度,为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了监督反馈机制。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开展督查,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对少数工作进度较慢、工作质量不高的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截止到2013年12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管理事项的加大了公开力度,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我们不仅公开了各项依据性文件,收集整理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报名(申请)条件等一系列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内容,使公开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方便群众;二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上传更新了大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基本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三是大力加强了局机关政务公开建设。在信息更新内容和质量上狠下功夫,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我局还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公示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及时、快捷地向公众公开诸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各类政务信息,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业务,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正面宣传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单位没有接到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5人次,其中接咨询电话接听1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5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科室和直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有待更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严格落实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公布,加强网上查询方面的功能,方便市民查询。
2.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按时按要求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发现存在未按照规范操作、未及时公布信息等问题的科室或单位,及时责令整改。
3. 严格执行《大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每项任务检查落实,稳步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大安市司法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