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安市水利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大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情况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行政审批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大安市水利局网站的信息更新,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市水利局实际,完善了《大安市水利局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以规范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形成了由行政审批办统筹协调,各股室积极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市水利局严格落实《大安市水利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和发布审查程序,按照要求,每条信息审核后,再经局领导审批同意才可公开,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2020年,市水利局以政府网站作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水利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水利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梳理,加强网站、服务热线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让广大公众掌握、了解各项水利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