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大安市水利局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康平北街5-16号 电话:0436-5265099 联系邮箱:79220535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及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部署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一)组织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1年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示公告类文件和局机关日常工作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累计28条,其中:通知11条、函8条、其他9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没有依申请进行公开的信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梳理及上传工作,严格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和信息更新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切实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扩大社会宣传,结合水利局实际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沿街发放宣传单(册);在商户、公园等人员密集处为群众宣传和讲解政府工作职责职能、便民服务事项、政策咨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及相关政策;并依托QQ、微信等媒体方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讲解《条例》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突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识不够,信息公开仍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们将继续提升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继续做好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着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在五个方面进一步努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五是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大安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