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大安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大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康平北街5-16号 电话:0436-5265099 联系邮箱:792205354@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对水利业务重点科室进行培训,明确科室责任,做到水利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今年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各类信息18条,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2年没有依申请进行公开的信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网站栏目设置,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划分业务栏目,便于群众查询相关信息。积极响应省市有关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运行好维护好运用好政务新媒体。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网站等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个别科室认识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信息公开的数量、时效性、规范性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科室工作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安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