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2011年度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七部分组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上报的信息的统计时限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在大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政府政务公开的精神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大安市卫生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概述如下:
(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卫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主任孙喜春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春兴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人秘科,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制定了《大安市卫生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编制了《大安市卫生局政务公开目录》,先后出台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并在大安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大安市卫生局政务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三)落实组织管理
工作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二级审批制度。按照规定,所有需公开的材料由人秘科初审,再报局党委进行保密审核,并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人秘科在十个工作日内上网予以公开。二是严格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方便公众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大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根据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局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卫生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为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我局要求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和宣传栏,及时公开药品及手术价格等群众关心的信息,达到了很好的效果。2011年度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公众可通过网络进行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投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相关事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投诉。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不足。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单位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学习培训,加大思想教育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好新的政务公开载体,定期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如需咨询或了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请致电大安市卫生局人秘科(联系电话:0436-5222836,联系人:岳洪彪)。
大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