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90XA/2020-06748 |
分 类: | 基层卫生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梯队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卫字〔2020〕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23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90XA/2020-06748 | 分 类: | 基层卫生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梯队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卫字〔2020〕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23日 |
关于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梯队的通知
大卫字〔2020〕7号
各二级医疗机构:
面对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已发现确诊病例。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人员流动性大,给防控工作增加了难度,超前谋划防治工作尤为重要。我市已经开展了对武汉疫区有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返乡探亲人员的排查工作,不排除有疫情发生的可能。现已确定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为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有疫情发生时有充足的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工作,卫健局决定市直其它四家二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要充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配合市卫健局组建全市的医疗救治队伍,形成梯队建设。
医疗救治梯队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到定点医院并积极参与医疗救治工作,如出现推诿推托不能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若造成一定后果,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各二级医疗机构要组织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为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储备知识,组建救治梯队。
附件:救治梯队名单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